江苏省美发美容协会
美发协会(2011)第19号
各地方协会、各职业院校、各相关人员:
为了使评判员准确地掌握发型化妆美甲行业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比赛规则和评判制度,江苏省美发美容协会和江苏美容美发职教集团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现定于2011年9下旬,在南京举办为期3天的省级评判员资格培训班。培训考试合格者,将获得江苏省发型·化妆·美甲大赛省级评判资格证书,并方可担任全省发型化妆美甲行业大赛和职业院校技能比赛评判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举办地点:南京
咨询电话:025-52210555 13505171719 13505171766
一、参加条件(符合其中1项条件者即可)
1、已经取得全国大赛评委资格证书者。
2、自2000年以来参加由江苏省美发美容协会举办的全省大赛成人组获前五名的选手。
3、自2002年以来累计2次以上参加江苏省美发美容协会组织的全省大赛评委。
4、具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年龄不超过45岁。5、精通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规则和裁判方法,并能准确、熟练运用,有一定的公平、公正执裁工作能力,具有两次以上参加市级以上中职学校本专业技能竞赛工作经验的教练、教师。
二、培训内容
讲解2011全省和全国发型、化妆、美甲行业大赛及全省、全国职业院校技能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及各项目技术要点和难点。
三、考试内容
1、实操考试:发型学员必须做2款发型;化妆学员必须做1款妆面;美甲学员必须做1款美甲。
2、笔试: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
3、模拟打分考试(学员互相打分+授课教师打分)。
三项成绩之和为学员最终成绩,成绩合格方有机会受聘担任全省发型化妆美甲大赛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比赛评委。
四、其它事宜
1、学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标准彩照2张(办证用)。
2、除教习头模外,其它实操用具用品自带,住宿统一安排。
3、发型班、化妆班、美甲班1980元/人(含学习费,资料费、考核费、证书费、招待酒会等)。交通、食宿自理。
2011年8月15日